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

班級圖書館 管理辦法

一、設立目的:為鼓勵學生善用時間,吸取新知,成立班級圖書館。

二、擺放地點:本班教室左前方位置。

三、圖書來源:
(一)學期初由學生每人提供一本以上優良課外讀書,作為本班藏書,期末帶回。
(二)每月由導師或同學推薦新書,以充實藏書的多樣化。

四、借閱規定:
(一)每週五班會時間為借書/還書時間,其餘時間未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借書/還書。其餘下課時間可以自由閱讀書籍,上課預備鐘響時,請將書籍放回書櫃。
(二)請將要借的書籍拿給圖書管理員(佳琪)登記,始可將書借回,還書時也必須先將書籍拿給圖書管理員登記後,請整齊地放回書櫃。
(三)每人每次得借書一冊,期限一週。並得續借一次,期限一週。請按時歸還。

五、管理員權責:
(一)本學期圖書管理員為佳琪同學。
(二)圖書管理員應善盡職守,於借書/還書時間,確實輪值登記同學借書/還書情形。並且要隨時注意圖書擺放是否整齊。並於每週三確實清點書籍數量是否正確。
(三)學期末,視管理員表現情形,給予嘉獎以上的獎勵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珍惜每次閱讀機會。借出之圖書務必保持乾淨、完整,勿隨意撕折與劃記。
(二)圖書遺失需照價賠償,或購買相同書籍遞補。圖書閱讀完請歸回架上原位,並保持整齊。
(三)上課時禁止將班級藏書拿出來看,違者依校規論處。
(四)尊重下位閱讀者,請按時歸還圖書。如有逾期,第一次採記點告知,第二次將停權一週。

七、獎勵事項:為鼓勵多多閱讀及好書交流,導師會於期末統計讀者借閱排行榜及書籍借閱排行榜,並發予圖書禮券以資獎勵。

八、其他事項:本規定由導師與幹部訂定,於班會時間公佈並實施。如欲修訂,由幹部會議及班會共同討論後方得修訂,並經導師公告後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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